周安林狗狗们的那些事儿

其实,动物世界和人类社会一样,也分善恶美丑,也有喜怒哀乐,也讲爱恨情仇。只是我们与之语言阻隔,无法沟通。但只要用心去交流,你便会发现那也是一个美丽缤纷的世界……

一、狗缘

年2月29日,是卢比八周岁的生日。算起来,它在我们家也生活八年了。

卢比是老友唐君家Kimi的儿子。

那天到唐君家,一进门,迎面扑来一只毛绒绒、白晃晃的庞然大狗,两只爪子一下子便搭上了我的胸脯,四颗白生生的尖利的犬牙正对着我的咽喉,冰冷的鼻子抵着我的下巴,一股寒流沿着下巴凝结了我的心跳——这下玩完了。幸好那家伙只是用鼻子在我的下巴蹭了两下便落了地,对着我摇头摆尾的。见我惊魂未定,唐君不无得意地安慰我说:“不要怕,这是外国名犬萨摩耶——雪橇犬,很温顺的,对谁都是热情友好。”还告诉我它叫Kimi。

在沙发坐下后,Kimi果然很温顺地靠在我的腿边,把头抵在我的膝盖上,状甚亲热。唐君便说:“正准备给它找对象配种呢,要是喜欢的话,到时候送你一只,也算还了你的狗债。”

狗债?说来话长,上大学那会儿唐君正在谈恋爱,女朋友在医大工作。那时还没有双休日,星期六下午虽然不排课,但总要安排各种活动。热恋中的唐君急着要去约会,找我请假便说,女朋友在医大实验室,那里经常解剖狗做试验,到时候带点儿狗肉回来。在那个嘴都淡出鸟的年代,狗肉的诱惑力可想而知。唐君由是屡屡如愿走私。然而暑去寒来,四年过去,我们却能连一根狗毛也不曾见着。

说到狗肉,那时的电影《少林寺》有句脍炙人口名言:“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而我则早已从实践中获得真知。

小时候,生活在工厂,周边的村庄常有一些遗弃的小狗。大凡孩子都有呵护、关爱弱小生命的天性。见着了,便捡回来养着。可是,那是物质极其匮乏,人都喂不饱的年代,哪有多余的食物喂养小动物?所谓养着,只是为它们搭个遮风挡雨的窝,觅食得看它自己的造化了。幸好那时候工厂办食堂,百十号工人,每个人掉下一颗饭粒,也能让一只狗维持生命了。

有一回,属于我名下的那只狗,出去觅食,天黑了还不见踪影,便到食堂去找。一进门,一阵奇香扑鼻,只见五六个工人围着一大盆肉正在大快朵颐。我忍不住凑上去,抓起便吃。果然天下美味呀!吃着吃着,便想起了来这里的使命,拿起一块骨头想找它分享。那些人见状便笑了起来,我于是有了不祥之感,连忙跑出去,果然在水沟旁看到一地狗毛。我当时就想把吃下去的肉吐了,可是那很久未见油腥的胃偏偏不争气;我满腔悲愤,却无人理会;顿足叫骂,只换来笑声一片。顷刻间,盆已见底,人亦作鸟兽散。

然而,最不幸的是我被那肉香勾起的贪欲,从此难以抑制。直接的恶果,就是屡屡落入了唐君彀中而不自省也。幸好此君还算有良心,还记得还债。

果然不久,Kimi配对成功,于是有了卢比落户我家,且一呆就是八年。这个时间远远超过我所养过的狗的总和。

二、大黄传奇

真正动了养狗的心思,是缘于不堪小偷的侵扰。那时候住民房,小偷不时光顾。最可气的是有一回小偷竟然大模大样的坐在客厅,打开一瓶酒,取了一袋花生,自斟自酌。末了还把酒和花生顺手牵羊了。看着杯中残酒和满地花生壳,却无可奈何,为区区一点酒和花生报案,岂不是自讨没趣?想想亡羊补牢,还是传统的办法——养狗防盗吧。

于是有了大黄。

初来时,大黄少不更事,随地大小便,令人生厌,于是带到几公里外僻静处一弃了之。谁知等我回到家中,它竟已先返回在门口候着。见了我便跑上前来,贴着我的脚面磨来蹭去,极尽谄媚之态,好像全然不知我对它的嫌恶。既然有缘,就留下吧。说来也怪,从此它便改了那陋习。

大黄成年后长得高大威猛,矫健敏捷,声若洪钟。不仅自此家中小偷绝迹,周边四邻也觉得平安了许多。更为可贵的是对主人忠心耿耿。它似乎晓得老人和小孩更需要保护,每次老岳父外出,它都要跟着。老人家办事,它就在一边候着,绝不懈怠。有时到市场买菜,即便路过肉铺面对肉香的诱惑,也目不斜视,一路紧随。

那时,我女儿生病,医院一个亲戚家里吊瓶。大黄非常灵敏,我们一出动,它就知道了,无论白天黑夜都跟着去,去了就守在门口,直到吊完瓶才回来。即便是在那儿过夜,它也彻夜地守着。

最令我难忘的,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正值春暖花开时节,我到后院里赏花,大黄在窗台下栓着,晒着太阳打着盹,一切显得平静祥和。但当我一盆花前停下时,大黄突然暴跳起来,对我又跳又叫。平时洪亮的声音夹着尖厉,分明透出惊恐不安。我从未见它如此狂躁,一边骂道:“没事发什么疯?”一边走上前去欲制止它。就在我迈出脚步的瞬间,“砰”的一声巨响——楼上凉台的一个花盆正正地砸在我刚才站的位置上。

都说狗特别有灵性,能预感到危险和灾难,看来确有其事。但我一直以为,并非每一只狗都能如此,是大黄的忠心救了我。

可是这么一只忠犬,一天午后出去,就再也没回来了。

大黄的丢失,最难过的是老岳父。那些天,他天天四处转悠,逢人就问,有路就找。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诉他,见过几个打工的人用板车拉着一只打死的大黄狗。老岳父回来一边叹着气,一边难过地嘟喃着:“不养了,不养了,再也不养了……”

三、黑背趣事

狗不养了,结果小偷又猖獗了。于是又有了黑背。

黑背并非那种德国名犬,而是因全身毛色深灰唯有背脊是黑色得名。

黑背特别通人性、重情义。每天我去上班,它都要送到路口。到了下班时间,早早就在路口候着。见了我,把头贴着地面,尾巴剧烈的甩动,在脚边绕来绕去,嘴里轻快而欢乐的哼着。

黑背原来性情温和,在外边从不惹是生非。后来怀孕了,只生下一只小崽。可是没几天,那小崽又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自此性情大变,时不时在路上冲着行人狂吠。终于有一天惹出事来了——吓着了一个孩子。人家骂上门来,我既尴尬又恼怒,抄起棍子抽它。或许下手重了些,黑背一声惨叫,冲出门去,跑到后山上去了。

这天晚上黑背没回来,第二天还是没回来。第三天,我终于忍不住了,就到后山上去寻找。漫山遍野,千呼万唤,才见它磨磨蹭蹭地从树丛里钻了出来,一副蓬头垢面的样子,怯怯的站在一旁,似有愧色。我拍了拍它的头,说:“做错了事,改了就好了。”它才垂着头,夹着尾巴跟着我回家了。从此又恢复了原来的温顺。

周边的邻居也喜欢黑背,时不时给它一些好吃的。有一回不知从哪儿叼回了一根骨头,我见他啃得开心,便上前去逗它说:“怎么随便拿人家的东西?”作势要将骨头拿走。狗都有护食的天性,忙用爪子摁住,并对我吼了一声。我生气地骂道:“畜生就是畜生,为了一块骨头,还想咬主人?”谁知这家伙竟然听懂了,扔下骨头一扭头,回到窝里趴下。脑袋歪在一边,再也不看那骨头一眼。我忙把骨头捡了放在它嘴边,说了一大堆安慰的话,这才抱着骨头慢慢地啃了起来,然依旧是神色怆然,一副满腹委屈的样子。

还有一回,我见它在门外蹲着,怎么叫都不肯回来。原来是一个邻居外出时跟它说:“乖乖地在这儿帮我看家,回来给你好吃的。”于是它就在那呆着,一直等到那邻居回来,给了它一根排骨才回了家。

最有趣的是,那次市里搞大型活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中午吃快餐,我带了个鸡腿回去给黑背。大概因为第一次得到那么大的一个鸡腿,非常高兴,又舍不得吃。叼起来放下,又叼起来又放下,反反复复的。我于是逗它:“你不吃就给点点吃吧。”——点点是家里的猫,因为全身雪白,唯有头上和屁股上有两块黑点,女儿就给它取了这个名字。黑背一听,立刻咬住鸡腿,两口便吞下去了。

我把这个故事和同事们说了。下一餐饭,大家都争着把自己的一份鸡腿留给黑背。这回黑背学聪明了,舍不得吃,就到院子里的树下挖个坑,把鸡腿藏了起来。没想到,点点比它想的狡猾,早已窥到动向,待它一转身就把鸡腿挖了出来,气得它满院子疯狂地追咬点点。同事们听了更加开心。自此以后,每到开饭时间,大家一进餐厅,关心的不是自己吃什么,而是今天有什么可以给黑背吃的。

周边的人感慨说,黑背除了不会说话,啥都懂。

可是如此聪明、乖巧,讨人喜欢的黑背,却没能逃脱厄运。没多久就失踪了。据邻居说,那几天有几个生人在附近转悠,周边有好几只狗失踪了。

四、旺财“住院”

黑背失踪后不久,一天早晨,后院的门好像有声响,女儿过去刚打开一条缝,一颗小小脑袋就挤了进来,接着整个身子跟着溜了进来。那是一只小型犬,长相怪怪的,鼻孔朝天,犬牙外露,看上去有些龇牙咧嘴的样子;四肢短得肚皮几乎贴着地面。小家伙似乎有点老于世故,一进来就直扑女儿脚下,像麦芽糖一样粘住她,松鼠般的尾巴摇曳得充满了表演的意味,整个身子随着尾巴热烈地颤动,让我想起了桑巴舞的丰臀。女儿忙给它拿吃的,它也不客气,吃饱了就一头钻进原来黑背的窝睡下。

说实在的,那瘦小、丑陋的样子我真看不上眼。但女儿坚持说小家伙可怜,既来之则安之,还说什么自己跑来的狗招财,就叫它旺财吧。旺财就这样住了下来。

不过没几天,我便发现小家伙其实蛮可爱的。它总是不失时机地来讨好人,当你落下什么东西时,它便叼起来一颠一颠地送到你面前。一双黑亮微凸的眼睛配上那副嘴脸,看习惯了,还是很和谐很有特色的;当它看着你的时候,那眼神总像在征询什么似的,惹人怜爱。并且,它似乎懂得不能白吃白住,夜晚外面一有风吹草动,便立即做出反应,别看它瘦小,吼声可是凌厉而凶悍,足以令小贼却步。

可是没多久。旺财忽然得了一种怪病,时不时突然倒地,四肢抽搐。找了兽医和宠物医生,都说是得了绝症,没得治。看着这可怜的小家伙,想想心有不甘,便去找一个当医生的朋友。

此君赤脚医生出身,行医数十年,专治疑难杂症。自从电视剧《神医喜来乐》播放后,熟悉他的人就都叫他“喜来乐”。前些时候,家里那只叫点点的猫,让鱼刺卡在喉咙里,不能吃,不能睡,成天哀嚎不已。兽医和宠物医生都说要送到省城去动手术。后来找了他,只一句话:“送什么省城?”随手抓过一张椅子,倒了过来,将猫的四脚绑在椅脚上,用毛巾包了手,撬开猫嘴,拿镊子将鱼骨头取出,救了点点一命。

这回他也是一句话,没那么邪门,只是吃的太咸了,肾出了点问题。在杂物间里搭个小窝,说是让旺财在那里“住院”治疗。旺财似乎也知道怎么回事,老老实实地在那儿呆着。每天按时打针、喂药,非常配合。我去看它,它便出来玩耍,我一走,它转身就回“病床”躺着,像个听话的乖孩子。我想起它的看人的眼神,怀疑它贸然闯入我家的动机,或许是早就知道自己的病情,来向人求助吧?

住了一个多月时间,旺财的病情大有好转。“出院”那天,一路上,旺财把两只小爪子搭在车窗上,探出小脑袋好奇地东张西望,仿佛在欣赏外面精彩的世界,享受健康与自由的快乐,感受生活何其美好。

可是,过了半年多,旺财旧病复发。在又一次晕厥醒过来之后,它定定地看着我,那眼光似乎有点迷离,说不清是哀怜,还是不舍。正想再送它去“住院”,突然,它冲着我尖厉地哀叫了两声,转身冲出院子。等我回过神来追了出去,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听人说,狗不愿意主人看到自己死去的样子,临死前总是跑出去找个僻静的地方自行了断。唉,多么善解人意的狗狗呀!

前几天获悉,在华语世界享有盛誉的“龚古尔文学奖”年颁给了法国作家让·保罗·杜步瓦。获奖小说为《每个人归宿不同》。我想万物皆有灵性,也皆有归宿。每个人的归宿不同,每只狗归宿也不同。只是人的归宿不同,是因时也、运也,乃天意也;狗的归宿不同,乃是因了人的善恶、喜厌,乃人心也。

五、小黑,你在哪里?

卢比形象出众,是狗群中知名的“美男子”。但他那讨人喜欢的外表,却招致其他狗们忌妒,见了它总是群起而攻之。小黑是它少有的几个朋友之一。

小黑是只流浪狗。第一次见到时,大约刚满月,非常瘦小柔弱。一身纯黑的毛却因营养不良而干涩。见了卢比怯怯的,匍匐着试图靠近卢比。小小的尾巴不停地甩着示好。卢比大约从来没见过这么黑小的东西,于是对着它吼了一嗓子。吓得它趴在地上,发出尖厉的哀叫,尿了一地。

我见小家伙可爱又可怜,以后带卢比出来遛,就顺便带点食物喂它。一来一往,渐渐熟悉了。每次到我遛卢比的时间,它便在路边候着。后来干脆就在我们必经之地的一棵树下定居了下来,我喂它也成了常态。小黑非常乖巧伶俐,每次给它喂食,它总是先站起来,把两只小小的爪子搭在我的膝盖上,摇头摆尾像是表示感谢。直到我摸了摸它的头对它说:“吃饭去吧。”才去吃食。

我觉得这个时候是它最快乐的时光,时而在草地上打滚、跳腾和卢比嬉闹,时而跟在我们的身后磨来蹭去,时而跑到我们前面开道引路——它已经很熟悉我们要走的线路了。

但小黑很知趣。每次遛卢比回来走到小区门口,它便在公路的对面停了下来,眼巴巴地目送着我们走进小区。直到我们的身影消失,才悻悻的离去。那眼神中流露着期盼、哀怜,让我不敢多看一眼。我觉得它渴望有个家,但它知道自己的身份,流浪是它的归宿。只有一回,它不知不觉的跟我们进了小区。到了我家楼下,我心中不忍,开了门对它说:“你也上去吧。”它只是把小脑袋在我的脚上蹭了几下,扭头跑出小区去了——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家。

或许是怕我们找不着它,每天基本上都在那颗大树下呆着。一闻到我们的气息,老远就跑了过来。好几次,我开车经过那里,见那小小的身躯蜷缩在树下,心中真是充满了无限的爱怜。

有一回下着雨,我开车从那经过,见它依旧在树下,全身都湿透了,便下车来对它说:“怎么这么傻呀?下雨了,也不知道找个地方躲躲。”它只是抖抖身上的泥水,摇着尾巴轻轻地哼着……

经过几个月的喂食,小黑渐渐长大了,全身毛色漆黑油亮,像缎子一般,非常可爱。看着活蹦乱跳的小黑,不禁觉得欣慰,我虽然不能给它一个家,但我做到了不让它挨饿。看着长成半大小狗的小黑,又不免有些担忧。

终于有一天小黑没像往常一样出现。呼唤了许久,等了许久,始终没见到它的身影。我只好把食物放在树下。第二天,食物原封不动。第三天,依旧。第四天……

我想,或许是遇上好心人把它领走了?或许是流浪狗的本性,在一地方呆久了,要换个环境?或许……我不敢往下想。但我不相信有人会对这样一个可爱柔弱的小生命下毒手,我宁愿相信人类的善良……

但我终于没有再见到小黑。只是那棵树还在,每每经过那里,眼前总会出现那个曾经蜷缩着的小小的身躯。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停下来,呼唤一声:小黑!卢比也总跑到树下,东闻闻西嗅嗅,仿佛想要闻出小黑的气息。

噢!小黑,你在哪里?

六、卢比的幸福生活

每每这个时候,我总要教育卢比,想想小黑吧,你是多么的幸福,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可它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好像自己是宠物,生来就应该享受被宠的待遇。

卢比之所以幸运,乃至于幸福,是因为它是纯种的萨摩耶。它的祖先原本生活在寒冷的西伯利亚,是用来拉雪橇的。社会的进步总是伴随着物种的退化,随着交通的发达,萨摩耶的功能逐渐被现代的交通工具所取代。由于外形魁伟,浑身雪白浓密的长毛和看上去永远是微笑的面容而受到人的追捧。于是从勤劳勇敢的劳动者变成了养尊处优的贵族。

卢比生活优渥,食宿无忧自然不在话下,医疗防疫堪与人比。那身雪白浓密的长毛还得定期洗浴打理。

当然,到了夏天那身长毛也是卢比沉重的负担。萨摩耶本是寒带物种,可好事者偏偏把它们弄到这亚热带来,大夏天披着一身长毛,无异于人裹着厚厚的皮袄。

有一年夏天,见卢比喘着粗气垂着长长的舌头,一副痛苦难熬的样子,便送去宠物店把毛剃光了。如同脱毛凤凰,美丽的卢比瞬间变成了犬不犬羊不羊的怪物,让人哭笑不得。最搞笑的还是卢比,原先仗着华丽的外表,总是昂首阔步,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样子。那天在镜子里见到了自己剃光后的尊容,一下子蔫了,低眉顺眼垂头丧气,走起路蹑手蹑脚的,连门都不爱出,一看到玻璃镜子就躲开。真没想到这家伙的自尊心还这么强,心理承受能力这么弱。

卢比性格敦厚善良,对人无比的热情。每有客人到家,便主动迎上去,把肥厚的前爪伸过去让人握。似乎比主人还懂待客之道,俨然一派西方绅士风度。外出时,只要碰上人,无论熟悉与否,都会主动的靠上去,和人家套近乎。尤其是碰上小朋友,任凭抚摸,不厌其烦地用两只前爪轮着和小朋友握手,令其欢乐无比。为此,小区里的孩子们没有不认识卢比的,把它称作小区里的明星。但是,卢比这种西式文明的作派,有时会和中国的古老文明发生冲突。有一次遇上一位七八十岁的老者,被卢比的热情吓到了,于是要我留下电话,说是有问题要找我。让得我忐忑了好几天,幸而平安无事。

卢比时常趴在凉台上,眯缝着眼睛观赏小麻雀在它面前跳来跳去,任凭它们分享食物。但若是老鼠来了,迎接它们的,必定是尖利的犬牙。养了八年,它最大的贡献就是逮住过两只老鼠。说来奇怪,平时看上去有点笨拙的它,竟然能够扑上去一口准确的咬住那机灵如鬼魅一般的老鼠。依我看它咬耗子并不是多管闲事,也不是因为老鼠偷吃它的食物,而是它有着鲜明的爱憎观。

它也痛恨猫,每每见着,总是虎视眈眈,欲咬之而后快。一次在路边遇着了一只小黑猫,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它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死死地咬住小黑猫。待我竭尽全力把它解救下来时,可怜的小东西已经奄奄一息了。人们常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卢比之所以对猫深恶痛绝,大概是因为忠奸不两立吧。

卢比的幸福,还在于有一个特别疼爱它的“姐姐”。非我有意亵渎,实乃那个小姑娘自许的。

记得二十多年前,一次带女儿去朋友家见到狗,女儿问,这是男狗还是女狗?引得哄堂大笑。而如今,称男狗女狗,男猫女猫已经习以为常了。我遛卢比时,有的人干脆问是男生还是女生。

一次遇到一个老太太,向我抱怨说:“现在的孩子真是的,我那外甥女自己把狗当孩子不说,还让狗叫我姨婆,这不是把我当成狗了吗?”我笑着说:“不是她把你当狗了,而是把狗当成人了。”

我倒是觉得,把狗当成人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在中国人的传统习惯里,狗是卑贱的、丑陋的、恶劣的。要是用狗来形容人是恶毒的咒骂、莫大的侮辱,诸如“狗日的”“狗东西”“狗腿子”等等,乃至于同音字都会引起纷争。我的一个朋友就是因为一句“苟富贵,毋相忘”,差点引发斗殴。

对狗的鄙视与不屑,实在是国人的成见与误解。自有人类以来,狗便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之一。其忠勇诚实是有口皆碑的。不要说看家护院、狩猎拉雪橇,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保障;义犬救主的故事比比皆是,即便是献身餐桌,也是无怨无悔。就连玉皇大帝都奈何不得的齐天大圣也是让二郎神的哮天犬给咬住脚脖子,才送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的。

如今,能够把狗当人看,可谓是对传统偏见的一种颠覆。不说是拨乱反正吧,至少可以说算是对动物的爱心。或者可以说是表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从这意义上说,也可算是文明的进步了。

言归正传,要说卢比的那个“姐姐”还真当得像模像样。小姑娘一个月也就来块的工资,可是给卢比买零食,几十成百的花钱眼都不眨一下。每次来看卢比,都是大包小包的拎着。闻说卢比生病,上网找药,甩出几百元也不心疼。每逢我较长时间外出,卢比便住到她家。

那一回,我去了英国两个多月。回来时,原以为卢比见到我定会欢腾雀跃,快乐无比。孰料它只是冷漠地看了我一眼,把头一扭,倚到“姐姐”的腿上不再理我,让我颜面尽失。我原想,或许是以为我抛弃它,生气了;或许是在“姐姐”家呆得舒服,不想离开她。后来想想,应该是它的天性使然。它原本是雪橇犬,为人服务是天职,只要是人,它都亲近,没有那么强烈的主人意识。这便是它的泛爱或博爱,可以算是另一种忠诚吧。

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有句名言:“哪个少年男子不善钟情?哪个妙龄女郎不善怀春?”其实那是动物界的普遍规律。

到了成熟期,卢比也要关关雎鸠了。只是动物缺乏人类的涵养和含蓄,一旦思春便毫不掩饰的大肆张扬,不吃不喝、无精打采都是小事。可怕的是,一闻到异性的气味,就会仰天长啸。并且狗的嗅觉特别灵敏,据说,三公里以外的气味都能闻到。白天还好,夜深人静之时,那“呜…呜…呜……”狼一般的嚎叫,非常瘆人,在小区就是危害公共秩序了。好几次只好把它关进卫生间,闭紧门窗。

想想食色性也,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得给它订门亲。但卢比是纯种的萨摩,苟且不得。几经媒妁牵线,终于找到一只血统纯正的女萨摩,名曰“妞妞”。

第一次约会,卢比非常兴奋,热情无比。可那妞妞就像一些有几分姿色的女人那样,孤傲冷艳,不让它靠近。以后每次见到卢比,也总是像泼妇一样,恶声恶气地凶悍无比,弄得卢比垂头丧气。据妞妞的主人说它平时也很温顺,对其他狗狗很友好,不知为什么对卢比特别凶。终于有一天,妞妞怀春了,这才向卢比展现出异性的温柔,并让它幸福的成为六个孩子的狗爸……

光阴如梭,转眼间卢比在家里生活了八年了。和它的同胞比起来,可谓是相当的幸福了。不过,他的幸福是以牺牲自由为代价的。因为萨摩耶生性憨厚愚鲁,谁都可以轻松地带走。所以在家里要关着,外出要用狗绳拴着。不像其他狗狗,虽然活得短暂,但活得自由自在。

然卢比生活的时间虽长,但终有竟时。萨摩耶的寿命一般为12—15年。以人寿比例计,8岁也算年近花甲了。看到日显老态的卢比,有朋友问我,养了这么多年,如果到时没了,是不是很难过?想想心中戚然,一日便与女儿说了,女儿不假思索的回答:“你为什么要这么想呢?你想想它遇上你,一生过得快乐幸福,而你也在其中获得了许多乐趣,这不是最好的归宿吗?”我闻言大悟,没想到孩子小小年纪竟然比我悟得通透。

是啊,文中记录的五个可爱的小生命,虽然各有各的活法,但都给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人类的生活如同协奏曲,生命便是主旋律;珍爱生命,每个乐章就都能奏出各自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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